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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乌政公办字〔2022〕1号)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规范内容,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实施。以政风行风热线和受理群众信访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继续加强网站专栏建设,新增设2个专栏专题,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优化栏目设置,加快数据更新,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四是对与职责无关且内容更新无保障的栏目,及时予以归并、屏蔽或删除,对属于职责履行的信息公开栏目,持续进行内容更新,杜绝网站及栏目不更新、站点无法访问、空白栏目、网站可用性和实用性差等问题,全年利用门户网站共公开政策法规、党务政务、通知公告、城管动态等内容384条。五是加强城管微信平台管理工作,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动态、相关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等热点信息,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推进政务微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全年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动态信息129条。六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及时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城管工作动态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城管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局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对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手册,开设网上互动平台”,建立与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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