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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66A/2020-0151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概       述: 乌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3-01-04 15:43: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1-04 15:43:28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局、局属各分局:

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竞争上岗,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通知》为依据,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以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选拔6名副科级干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坚持群众路线,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执法队伍,以达到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局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张静担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王钰嵌、王卫、纪检书记、党组成员吕春云、副局长、党组成员宋喜东担任副组长,副调研员张立华、王永昌、人事科科长马冬梅、王丽艳、张存虎、王润喜为成员,全面负责竞争上岗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马冬梅,工作人员王丽艳、王峰,具体负责竞争上岗日常工作。

三、竞争上岗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1、经济开发区低碳工业园综合执法分局副局长2名;

2、中队长4名。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品行优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党性观念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 具备竞岗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群众反映好。
  3. 有强烈的责任心、敬业爱岗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 凡报考副科级领导岗位职位的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职两年以上工作人员。

5、大专以上学历;

6、现任中队长或近三年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笔试加权成绩后加2分。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身体健康。

10、符合其他任职条件。

(三)报名时间

采取自愿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4日至2013   年1月5日。报名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按时交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报名及资格初审阶段(2天, 1月4日—1月5日)
笔试阶段(1天,1月10日)

五、待遇和管理

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其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期转正;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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