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66A/2020-0151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乌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3-01-04 15:43: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各区局、局属各分局:
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竞争上岗,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通知》为依据,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以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选拔6名副科级干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坚持群众路线,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执法队伍,以达到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局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张静担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王钰嵌、王卫、纪检书记、党组成员吕春云、副局长、党组成员宋喜东担任副组长,副调研员张立华、王永昌、人事科科长马冬梅、王丽艳、张存虎、王润喜为成员,全面负责竞争上岗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马冬梅,工作人员王丽艳、王峰,具体负责竞争上岗日常工作。
三、竞争上岗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1、经济开发区低碳工业园综合执法分局副局长2名;
2、中队长4名。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
6、现任中队长或近三年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笔试加权成绩后加2分。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身体健康。
10、符合其他任职条件。
(三)报名时间
采取自愿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4日至2013 年1月5日。报名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按时交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报名及资格初审阶段(2天, 1月4日—1月5日)
笔试阶段(1天,1月10日)
五、待遇和管理
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其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期转正;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