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66A/2020-0201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06-19 16:37: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加强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合理规划道路两旁停车位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的《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海勃湾、乌达、海南三个城区、滨河一、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批准实施,这些规划对全市停车场规划布局、停车位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我市停车场的建设实施单位是由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编制完成了《乌海市城市重点停车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乌海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5—2030年)》。该规划对乌海市停车设施发展战略和目标,公共停车场布局、规模等进行了规划,多次组织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完善,经专家论证会、市长办公会确定,编制成果经市规委会通过并实施。
三、对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内蒙古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等要求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居住小区、酒店、商场、写字楼等新建项目,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以地下为主,地上为辅;新建小区停车位按100-150个/百户设置、新建商业建筑停车位指标在国家规范基础上提高一倍;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商业建筑都按要求规划了满足需要的停车场和停车位;配建停车泊位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另外,在公共建筑的周边采取了错时停车等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人们停车需求。如:滨河区CBD(中心商务区)区域人行办公楼西侧、神华研发中心西侧及结合神华广场等规划地上生态式公共停车场;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规划了道路两侧的停车位的做法,有效地解决了城市中停车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一是将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议恢复中心城市地下停车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下停车场整治工作,满足停车需要;二是在主干道行政、事业、企业、大型酒店等单位门前划定停车位设立免费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停车场建设向多元化发展,采取“谁建设谁受益”的办法,多渠道筹资建设。四是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借新建、扩建、改造城市道路之机,把停车场建设等配套设施列入计划,综合考虑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