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66A/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8-06-26 11:53:5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对公共区域“僵尸车”进行有效清理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
通过执法队员定人定岗定点值守的巡查方式,共清理4辆僵尸车辆。
二、目前工作的部署安排
1.对辖区的公共区域内的临时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地,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摸排巡查。
2.对僵尸车的认定方式:临时停车场超过30天以上,公共停车场超过90天以上,固定停车场超过300天以上(私家车位除外)。
3.对认定为僵尸车的车辆:
(1)通过车管所登记的信息查找车主,告知车主限期挪走车辆,及时处理并予以警告。
(2)没有查到车辆信息的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备案。
(3)对于无人认领、无法找到车主和需要报废的僵尸车,统一拉回滨河分局进行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
1.各执法中队实行定路段、定人定岗管理,每日派专人在重点停车路段进行定点值守,有重点地安排执法力量。
2.对辖区内的停车情况进行摸排,发现疑似僵尸车辆后进行记录跟踪,做到每周汇报。
3.开展不定期巡查,认定为僵尸车的车辆做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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