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66A/2023-14196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6-20 17:43:5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办理结果:B】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4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聪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共享电动助力单车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2年我市共享单车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导属地执法局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一)2022年全年累计摆放不规范共享单车5648辆,暂扣清运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车3358辆;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19次,口头警告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24次,下达《警示告知书》3份,现场与共享单车管理员沟通交流58次,立案行政处罚60680元,取缔、挪移影响市容交通的停车点位18处。
(二)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共享单车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共享单车管理企业数据平台对接,全部共享单车监管平台数据已城市大脑数据库。
二、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为推动我市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的规范健康发展,针对其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正在编制《乌海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拟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赋予相关监管部门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准入,强化审批,源头管控。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用户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个人诚信库进行管理,形成对用户、运营商指导及约束,以此来约束和引导市民合理使用车辆,推进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共享单车的行业标准。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行业自律,做到公平竞争,有序投放车辆,保证车辆投放的进度和规模与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相适应,防止资源投放过剩,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加强管理团队建设。要配备与投放规模相匹配的停放秩序管理团队,确保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倡导并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运营模式,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运维团队。
(三)加强智慧化监督管理。精准建立电子停车围栏。积极借鉴学习先进城市共享单车管理模式,划定停车范围,建立电子围栏,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规范用户有序停放车辆。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企业监管平台数据应用,实施智慧化监测监管,提升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积极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绿色、文明出行。运营企业自觉承担起安全宣传的主体责任,可通过APP弹窗等方式加强对自行车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醒用户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不得随意停放车辆等宣传教育。逐步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实现市民安全、绿色、低碳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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