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66A/2020-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 | ||||||
概 述: |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8-06-19 11:53: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加强市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情况
2017年6月30日,ofo小黄车正式进入乌海运营,其目前是唯一在我市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据我局了解,ofo小黄车前后在乌海投放共享单车7315辆,累计注册用户11.66万,日均骑行量接近3万。主要运营区域分布在我市海勃湾区,运营管理人员40人。
二、与小黄车公司联合管理情况
ofo小黄车进入乌海以后,与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长效沟通快反机制。通过微信群通信软件,发布共享单车违停信息,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共178件。同时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帮助ofo小黄车运营管理人员对辖区内的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帮助ofo小黄车工作人员整理乱停放单车。
三、关于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目前我市已规划施划共享非机动车停车位1200平方米,能容纳现存2000辆单车规范停放,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单位共同研究,依据市民实际需求,我局建议多部门联动整治乱停乱放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可以利用城管流动执法在街头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拍照取证上传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暨数字城管平台,为实现智慧治理与绿色出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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