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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66A/2020-000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概       述: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8-06-19 11:53: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19 11:53: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市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情况

2017630日,ofo小黄车正式进入乌海运营,其目前是唯一在我市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据我局了解,ofo小黄车前后在乌海投放共享单车7315辆,累计注册用户11.66万,日均骑行量接近3万。主要运营区域分布在我市海勃湾运营管理人员40

二、与小黄车公司联合管理情况

ofo小黄车进入乌海以后,与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长效沟通快反机制。通过微信群通信软件,发布共享单车违停信息,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处理178。同时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帮助ofo小黄车运营管理人员辖区内的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帮助ofo小黄车工作人员整理乱停放单车。

三、关于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目前我市已规划施划共享非机动车停车位1200平方米,能容纳现存2000辆单车规范停放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单位共同研究,依据市民实际需求,我局建议多部门联动整治乱停乱放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可以利用城管流动执法在街头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拍照取证上传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暨数字城管平台,实现智慧治理与绿色出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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