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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66A/2022-0496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6-15 16:20:3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5 16:20:36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关于市区内各类管道维护后路面及时修复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各类管线设施逐年老旧,近年来,管网新建、改建、扩建剧增,在开挖道路工程施工中给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比如:2021年开始,我市海勃湾区开始进行灰口铸铁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管网的运作效率和质量,为社会的正常运行以及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提供保障。目前,20.5公里市政中压主管道改造已全部完成,10公里市政中压支线管道改造已完成4公里,115公里庭院低压管道改造已完成37公里,其余管道正在加紧施工改造。

提出的燃气管网改造中应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合同标准进行恢复回填,同时,要加强物业管理,分时段错峰施工的建议非常好,近年来,我市持续关注道路开挖及恢复问题,为尽量减少路面施工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各区政府、住建、城管、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燃气公司等多部门共同发力,破路审批、文明施工管理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管,不断提高管理质效

目前破路施工改造存在着回填质量不过关、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路面坑洼不平,影响城市的美观且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今后,我们将在做好破路修复监管上不断加强和改进。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将尽快出台《乌海市城市破路、破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乌海市道路及管线工程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政策文件推进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督促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讯等地下管线单位加强配合,主动衔接全市地下施工计划,减少重复开挖和破坏管线的风险。三是强化审批程序管理。严格规划许可和掘路审批凡不符合城市地下管网整体布局和国家标准要求的,不予审批,杜绝计划外的道路和管线随意施工。四是严格监督执法,依法对逾期未完工项目进行处罚,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不按规范指引施工的,将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双追责”。同时,采取分路段、分时序、错峰施工,保证群众基本通行需求。五是严格把关质量验收城市道路工程修复及验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1-2008)执行,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重新进行路面修复。并且,城市“破路”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道路沉陷、破损等问题,申请人必须及时修复六是加强宣传,主动向市民告知破路施工计划,使广大市民提前知晓,真情邀请市民参与监督,并给予理解和支持。同时,采取分路段、分时序、错峰施工,保证基本通行需求。在道路两侧的单位、小区出入口设置专门通道,严格围挡和安全护栏,保证市民群众安全和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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