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66A/2022-0871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12-15 17:33: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起草必要性和经过
《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是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一项重点任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整合政协提案、人大建议、12345市民投诉、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摸底情况,梳理出城市管理方面市民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结合政府各部门职能,草拟形成了《方案》初稿,经2022年7月6日、7月26日和9月7日市长专题会议审议以及8月12日市政府工作协调会讨论,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二、《方案》基本框架、内容概述
《方案》分为5个部分。一是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创城、创卫指标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以“美化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空间、净化城市环境、完善市政设施、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解决一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先行在海勃湾区城区(含滨河新区)开展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待海勃湾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推广经验后,乌达区、海南区参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市容环境面貌。二是整治重点。对海勃湾区(含滨河新区)重点区域、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暂不包括住宅小区内)的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整治任务及措施。确定了6大项16小项专项整治任务,包括市容环境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四是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分为动员摸底、集中整治、验收巩固3个阶段分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五是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动员、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经费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健全长效机制8项保障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见附件),市长任组长,海区区委书记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海区政府、市政办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崔洪波区长和李业勋局长共同担任,分设海勃湾区排查整治组(组长崔洪波、副组长朱丽华)和滨河新区排查整治组(组长李业勋、副组长闫颖),分别负责海勃湾区和滨河新区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最后详细明确了各部门整治责任。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