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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66A/2020-0539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8-05 16:04: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来源: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 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安委〔202010 号)和《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发〔2020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持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从严监管执法、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等五项常态化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式风险研判辨识和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发〔20209号),成立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长:许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立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定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钰嵌   二级调研员

        刘建蒙   四级调研员

        杨忠库   市公用事业中心主任

 员:马冬梅   办公室主任

        李志伟   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科长

        李智河  市政公用监察科科长

        王    法制宣教科科长

        赵    园林绿化监察科科长

        张学飞  市容环卫监察科科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佟玉双   考核稽查分局局长

             滨河执法分局局长

        刘旭东   规划监察执法分局局长

        张晓峰   低碳产业园负责人

        吴广有 公用事业中心办公室主任

           海勃湾区执法局局长

           乌达区执法局局长

        陈海啸 海南区执法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由李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全面推动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观看学习,通过微信平台广泛推送、宣传、解读。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部门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主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党建办、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

(二)加强拆违控违安全专项治理。强化与属地村、镇的沟通联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区域重点巡查、错时延时巡查的方法,对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被拆人的损失,防止拆迁时激发矛盾。强拆时要制订《强拆风险评估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违章拆除工作安全稳妥。(各区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滨河执法分局 、低碳产业园区执法分局)

(三)加强评审建设工地围挡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监管力度。二是对建筑工地围挡设施的结构安全进行排查,发现有松动、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漆装。通过排查,使工地围档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各区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

(四)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对辖区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大检查,通过排查摸底、采取与广告业主座谈、限期整改、集中整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使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和整改。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痕时,要求其及时加固、修复和重新焊接。三是对供电设施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进行检查,一旦出现损坏和异常,立即修复。(市容环卫监察科、各区局、滨河执法分局)

(五)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排查整治。整治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树木倒伏侵限以及影响行车望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彩钢瓦房、广告牌等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风筝、气球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安全隐患。(市容环卫监察科、各区局、滨河执法分局)

(六)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安全发展城市等工作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 市容环卫监察科、考核稽查分局、滨河执法分局)

(七)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已发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各区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滨河执法分局

(八)扎实推进公用事业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做好城市公园绿化安全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公园电力设施、路灯的建设和维护等安全工作,确保设施安全、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二是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加大巡查、看护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排水及其他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和安全工作。三是开展路灯景观亮化安全大检查。对辖区照明线路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及保养检修、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城市夜景亮化设施和线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亮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四是开展环卫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以及中转运输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以及保养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以及环卫设备操作规范培训,增强环卫工人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用事业中心市政公用监察科园林绿化监察科、市容环卫监察科)

(九)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局属各部门要不定期在本部门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一是分别对执法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以及设施设备操作规范等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增强生产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办公场所用水用电安全等方面全面开展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苗头,立即消除整改,保障城市管理各项日常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各区局、局属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公用事业中心

四、进度安排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从严监管执法、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等五项常态化工作和全员式风险研判辨识、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贯穿始终,坚持部门自查自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 2020 年8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 动员部署(2020年8月)

组织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情况、工作方案于8月 25日前报市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

各部门要在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推动全员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要对照整治工作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局属各单位要对这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行层层动员和部署,要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建立好隐患检查整改台账,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反复检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局组织全面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集中攻坚(2021 年)

不断完善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巩固提升(2022 年)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照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应改尽改。全面总结本部门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年11 1 日前将年度总结报送市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2022年 11 5 日前报送三年行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提高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提高效率,及时报送。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保持工作沟通,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丛艳梅         联系电话:2612003

 箱:715752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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