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标       题: 乌海市住宅小区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66A/2022-046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住宅小区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7-27 11:4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住宅小区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实施方案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住宅小区居民用户燃气

技防设施安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乌海市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进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紧密结合我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全国其他城市加装燃气技防设施经验,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受益的原则,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标本兼治、技防物防、综合施策,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确保全市燃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21231前,完成全市城区范围内18.7151万户(海勃湾区12.3513万户,乌达区4.0127万户,海南区2.3511万户)金属波纹管和燃气管道自闭阀的安装工作,实现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全覆盖。

三、工作原则

(一)分工负责。住宅小区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实施主体为各区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市财政局和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保障资金按期拨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并同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技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二)共同出资。燃气技防设施设备和安装费用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和燃气公司共同出资,市、区两级政府直接向各燃气公司进行补贴。

(三)统筹实施。燃气技防设施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等工作,由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统筹安排实施。采购产品参数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各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镇(街道逐个小区成立工作组,全面启动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宣传动员工作,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装等工作,确保做到应装尽装。于2022725日前完成辖区内全部住户安装信息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订。各区人民政府委托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金属波纹管和燃气管道自闭阀设备采购和安装各区人民政府和燃气企业于2022725日前完成居民用户燃气安防设施安装合同签订工作。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

(三)设备采购。燃气公司负责按照标准程序完成燃气安防设施设备采购,根据各区人民政府提供的统计数据,731日前完成产品设备采购工作。责任单位: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

(四)信息确认。各区人民政府725日前向燃气公司提供第一批安装用户花名册,后期按照燃气公司安装计划,每10日向燃气公司提交一批安装花名册。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

(五)安装计划。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燃气公司完成入户安装工作。按照轻重急缓的原则,首先为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老旧小区用户安装燃气安防设施2022930前完成第一批7万用户金属波纹管和燃气管道自闭阀安装工作1011130日完成第二批7万用户金属波纹管和燃气管道自闭阀安装工作20221231前完成剩余用户金属波纹管和燃气管道自闭阀安装工作。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

五、资金筹措

居民用户政府一次性补贴每户1120(市区两级政府按照3:7的比例配比补贴),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不得向居民收取其他费用

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施工进度进行有序拨付。第一次于731日前支付30%的启动资金,第二次完成12万户时支付到60%的补贴资金,第三次完成全部安装任务后支付到100%  

六、资金结算

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数量以燃气企业向居民出具技防设施安装确认单为依据,各区人民政府随机抽查10%单据确认,由双方核定实际安装工程量进行结算,燃气企业以实际收款金额清算,总付款额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尽快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入户排查、资金保障等方面机制,扎实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组织专人分节点、分时段、分步骤深入实地查看工作进展。对未按时按比例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采取限期督办、跟踪问效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消极怠慢、推诿扯皮等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融媒体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宣传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的重大意义,随时通报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进度、提前发布居民用户燃气技防设施安装信息,保障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全力营造全民知晓、社会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