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中心,局属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无事故,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制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现将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分工调整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许 滨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立华 党组成员、副 局 长
魏定立 党组成员、副 局 长
王钰嵌 二级调研员
刘建蒙 四级调研员
杨忠库 市公用事业中心主任
成 员:马冬梅 办公室主任
李志伟 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科长
李智河 市政公用监察科科长
王 强 法制宣教科科长
赵 芬 园林绿化监察科科长
张学飞 市容环卫监察科科长
张 敏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佟玉双 考核稽查分局局长
闫 颖 滨河执法分局局长
刘旭东 规划监察执法分局局长
张晓峰 低碳产业园负责人
吴广有 公用事业中心办公室主任
贺 峰 海勃湾区执法局局长
王 鹏 乌达区执法局局长
陈海啸 海南区执法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志伟兼任,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及时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局所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带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现场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善后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职责分工
许滨(组长):全面领导、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
1.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市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并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主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每月带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现场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安委办报告;
4.督促全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
5.发生事故后,尽快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追究事故的责任者。
张立华(副组长):对市公用事业中心、市政公用监察科、市园林绿化监察科、考核稽查分局、低碳产业园执法分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负责:
1.指导市公用事业中心、市政公用监察科、市园林绿化监察科、考核稽查分局、低碳产业园执法分局安全生产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2.督促检查市公用事业中心、市政公用监察科、市园林绿化监察科、考核稽查分局、低碳产业园执法分局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分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
3.督促市公用事业中心加强对环卫、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路灯建设和维护、景观亮化安全大检查,加强对人员、车辆安全培训教育;
4.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分管工作中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魏定立(副组长):对党建办、法制宣教科、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规划监察执法分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负责:
1.指导党建办、法制宣教科、市容环卫监察科、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规划监察执法分局、滨河分局安全生产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2.督促检查党建办、法制宣教科、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规划监察执法分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督促规划监察执法分局加强对建筑工地围挡的安全监管,做好职责范围内批后监管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分管工作中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王钰嵌(副组长)对市局办公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负责:
1.指导市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2.督促检查市局办公场所安全管理。
3.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分管工作中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刘建蒙(副组长)对市容环卫监察科、滨河分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负责:
1.指导市容环卫监察科、滨河分局安全生产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2.督促检查市容环卫监察科、滨河分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
3.督促市容环卫监察科加强对户外广告和大型户外广告施工建设的安全监管;
4.督促滨河分局做好职责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5.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6.分管工作中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杨忠库 (副组长)全面负责公用事业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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